公告发布!2025年以旧换新利好持续~

文摘   2025-01-03 12:02   新疆  

1月1日

自治区商务厅发布公告

明确了跨年度衔接开展2025年度

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内容

全区参与活动市场主体、广大消费者:
       为跨年度衔接开展好2025年度商务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汽车以旧换新方面
一是汽车报废更新2025年1月10日24时全国统一关闭申请入口,1月10日前消费者可继续提交申请,1月20日24时全国统一关闭车主查询、审核、补正入口。
二是对因新车交付延期等原因,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申请人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自治区商务厅等7部门关于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补充通知》有关要求,待2025年度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系统开放后及时申报。
三是2024年购车和报废车的、符合条件的,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取得上述4类证明材料的消费者,务必在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2024年度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系统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后续不能申报。
自治区汽车置换更新政策参照执行。
二、家电以旧换新和家装厨卫“焕新”方面
按照加力支持政策既定安排,2024年补贴申请于2024年12月31日24时结束,参与活动企业要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提交,1月20日前完成家电送货安装、补贴资金申报清算等各项收尾工作。
三、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申请于12月31日24时结束,各参与企业于2025年1月20日前完成交售旧车换购合格新车。
【友情提示】
2025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自2025年1月1日开始覆盖全年。待国家相关文件和补贴资金到位后,自治区统一安排组织实施。
2025年1月1日至自治区相关政策文件发布期间,购买相关领域产品的消费者,可参照2024年政策条件,保留相关凭证,待2025年自治区政策发布后申领相应的以旧换新补贴资金。

感谢广大消费者

对新疆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关心支持!

2025年新疆将继续

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

敬请关注!

来源:新疆广播电视台 新疆商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胡   婷

校对:李   倩

责编:徐承秀

审核:马   慧

邮箱:htbljl@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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