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标示的锂电,
可现场装入的却是铅酸电池?
徐州一家店
改装电动自行车被查,
罚款10000元!
近日,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
具体内容跟着晨小编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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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销售列入目录内未经认证的汽车产品案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98618.02元,罚款80000元的行政处罚。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徐州某起重设备有限公司
未经许可从事特种设备生产活动、
销售未取得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案
徐州市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900元;对未经许可从事电梯安装的行为,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销售未经许可生产的特种设备的行为,给予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沛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广州某管道建设有限公司
交付未经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案
沛县市场监管局对某燃气公司使用未经安装监督检验燃气压力管道的违法行为另案予以处罚。
睢宁县市场监管局查处
睢宁县官山镇某电动车经营部
改装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3月4日,睢宁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睢宁县官山镇某电动车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当事人经营部展厅待售的1台五羊牌电动自行车,型号为TDT613Z,产品合格证标示的蓄电池类型为锂电。现场准备销售时,当事人装入的是铅酸电池,且电池储存仓的接线及储存仓样式无法匹配相应的锂电池。当事人现场组装时装入的电池与产品合格证标示的蓄电池类型不符。
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当事人的改装行为。该型号电动自行车当事人共购入1辆,进价960元/辆,标价1260元/辆,货值金额为1260元,因尚未销售,无违法所得,睢宁县市场监管局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新沂市市场监管局查处
新沂市某农资门市经营质量不合格化肥案
2024年4月12日,新沂市市场监管局委托山东某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对新沂市某农资门市销售的富江山复合肥料、三方化工掺混肥料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产品,当事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也未申请复检。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富江山复合肥料,是2023年从新沂市农资城购进的,共4吨,一吨25袋,进价140元/袋,售价145元/袋;三方化工掺混肥料是从业务员高某手中购进的,共3吨,一吨20袋,进价130元/袋,售价135元/袋。至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检验报告时,检验不合格化肥已全部销售完。经计算,该批次化肥货值金额为22600元,违法所得800元。
三审 祁淑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