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新沂市人民政府分别发布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和拟征收土地公告
具体内容
跟着晨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云拟征告〔2024〕14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徐州市云龙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新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新沂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三审 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