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所长,快来帮帮我,郑某挡住不让我拉稻谷,找他理论,他却出言不逊,说机耕费不给,就不让我拉走,我该怎么办呀?”余丁司法所所长接到田某的求助电话后,立即召集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余丁派出所民警赶往事发地某村田间,准备现场调解。
赶赴现场了解情况
通过询问,工作人员了解到郑某为田某犁地、打埂、平地,但在耕种时田某发现郑某犁的地不符合种植水稻的标准,又联系他人为其平地、旋耕,费用由田某支付。后期由于双方就机耕费、打药费等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多种方式开展调解
了解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与派出所干警、村队干部分头安抚双方情绪,并通知双方到司法所再次调解。调解员先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与两位当事人单独谈话,通过讲法律、讲道理、讲感情,对当事人认真分析矛盾点,耐心纾解坏情绪。待双方冷静下来后,又采取“面对面”的方式,留出时间让双方当事人当面“讲出心里话”,充分表达各方需求,引导双方直面纠纷,化解难题。针对费用谁来支付的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派出所民警就实际情况制定了两种解决方案供双方当事人参考。最终,双方当事人选择由田某支付郑某犁地费、打埂费、打药费,郑某不再阻挡田某运输稻谷的方案结束调解。
调解成功握手言和
经过半天的调解,双方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身存在的错误,主动退步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该起债务纠纷的解决,是余丁司法所本着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践行“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的生动体现,真正做到“事心双调”,有力助推“法治中宁”建设,用实际行动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