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最大限度地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享受学前教育权益,确保 2024年秋季招生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现将全县幼儿园招生事宜通知如下。(一)相对就近入园。根据适龄儿童入园人数、幼儿园分布、招生规模等因素,按照确定各园招生范围,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园,确保各园资源的均衡使用。
(二)公正公平原则。公开招生方案(计划)、咨询电话等信息,严格招生程序、规范流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严控计划招生。公、民办幼儿园统一实施招生,各幼儿园严格按照核定的班数及标准班额进行招生。
招收2021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各幼儿园招生人数见附件)
(一)按照核定规模招生。各幼儿园按照教育体育局核定的幼儿园规模、班级设置招收小班幼儿,中班和大班按照学位数差额招生,幼儿总数不得超过幼儿园办学规模设置学位数。
1.县城公办幼儿园招生。除三幼、十一幼外,其余幼儿园按照2013年划片采取相对就近招生。各幼儿园结合实际进一步制定内容详实、便于操作、方便群众的招生细则加以落实,做好政策解读。2.农村公办幼儿园招生。招收幼儿园周边村社适龄幼儿入园,做到应招尽招、应收尽收。3.民办(含普惠性和非普惠性)幼儿园招生。面向社会公开招收适龄幼儿,积极接收外来随迁子女入园,严禁出现超标准班额现象。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注册报名(打开手机微信关注“如愿入学服务“公众号,在下方菜单点击“幼儿园”,选择“中宁县幼儿入园”,具体操作见中宁县幼儿入园登记服务平台家长操作指引),幼儿园现场核验。网上注册时间为8月23日8:00至8月28日24: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由家长登录“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后进行网上注册。根据公布的空余学位数就近选择幼儿园注册,每名幼儿只能选择1所幼儿园注册,重复注册无效。未按时进行注册的幼儿视为自愿放弃学位。在平台注册成功的幼儿家长携带以下资料到所注册幼儿园进行核验。(1)户口簿原件、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2)体检单;(3)预防接种审核报告;(4)其他资料请咨询注册成功的幼儿园园长,联系方式见附件。1.小班: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2.中班: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3.大班: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适龄幼儿。(四)班级设置。小班每班不超过 25 人,中班每班不超过 30 人,大班每班不超过 35 人。(五)招生时限。各幼儿园每年仅在秋季学期招收新生,春季学期不再招生。学期中间不得插班,幼儿从小班开始就读,无特殊情况,不得直接进入中班或大班就读。(一)严格履行职责。园长是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招生工作。各园须制定招生风险防范控制预案,安排专人负责解答本园招生政策,积极回应家长诉求。
(二)规范招生标准。严禁超额招生,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认真执行发改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任何费用,坚决杜绝幼儿园乱收费。各园在办理幼儿入园手续时,要与家长签订《入园协议》等相关协议,明确家长与园方责任,明确收退费等各项事宜。(三)做好宣传引导。各幼儿园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公开招生信息,细致解读招生政策、报名条件、招生程序等,及时做好群众关注问题的解答,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四)强化监督检查。教育体育局成立监督检查组,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955-5036326 、0955-5036356。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幼儿园须严格招生工作纪律,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维护公平、公正的招生秩序。附件:2024年秋季中宁县公民办幼儿园空余学位统计表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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