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七人组团上演“狸猫换太子”,在彭阳、隆德、泾源等地作案终获刑!

体娱   2024-10-16 10:17   宁夏  
近日,隆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七人团伙调包香烟的刑事案件。以刘某某为组织者的七被告人流窜于宁夏隆德、彭阳、泾源及甘肃庄浪、张家川、清水等地,多次采用购买真烟拆封后装入假烟再退还的方式,诈骗商家财物,给多个商家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查明,2024年3月3日至4月16日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在宁夏吴忠市纠集并组织被告人杨某甲、杨某乙、马某某、杨某丙、赵某某、白某某分别窜至宁夏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甘肃庄浪县、张家川县、清水县等多地实施以香烟“调包”为主要手段的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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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每流窜至一地,即相互配合,以“找人办事送人情,需从商店购买香烟,如送不成功就要退回”为幌子,在骗得受害人信任后,遂将香烟付款后带走,由刘某某将购买来的香烟用牙签、小刀拆开,把真香烟倒出来,用事先准备好的假香烟进行替换,再用电熨斗、垫块将香烟进行粘封后,由团伙成员将调包后的假香烟拿回原商店退掉。
七人共作案五次,骗取27 家商店 105条中华香烟(其中软中华香烟 102条,硬中华香烟3条),价值59234.8元,获利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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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伙同被告人杨某某等七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编造买烟送礼,如送不出退回香烟的理由,取得被害人信任,在购买整条香烟后将香烟拆封调换成劣质香烟,再退还香烟骗取退款的方式,“调包”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
七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七被告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均未提出异议,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及认罪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责令对未退赔的被害人损失继续退赔。宣判后,各被告人均表示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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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各位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提高警惕,及时识破诈骗分子“以假换真”的伎俩,千万莫被诈骗分子利用了你的善良。同时,法官也告诫不法分子,聪明反被聪明误,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来源/隆德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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