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玉公安交警开展“铁拳治违”百日行动丨典型违法曝光
文摘
2024-12-12 19:57
四川
根据全省公安机关“铁拳治违”百日行动工作要求,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交警大队针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曝光,请全体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规则,千万别榜上有名。01无证驾驶
2024年12月7日18时12分,马某驾驶号牌为陕J85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G215国道2390公里200米处,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营运客车的违法行为,被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巡逻民警当场查获,易某对自己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白玉交警依法对驾驶人易某处以罚款1000元并拖移车辆的处罚。02超载驾驶
2024年12月8日15时8分,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国道215线2398公里100米处,查获杨某驾驶号牌为川R790**的重型自卸货车,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周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03超载驾驶
2024年12月8日11时7分,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国道215线2398公里100米处,查获杨某驾驶号牌为渝A377**的重型特殊结构车,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交通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周某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04非法改装
2024年12月7日18时14分,熊某驾驶号牌为渝DG60**的小型轿车行驶至G215国道2375公里500米处,查获大货车存在非法加装强光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执法人员责令驾驶员就地拆除非法灯具,还原车辆原貌,并依法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分的处罚。同时,执法人员现场对驾驶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告诫其非法加装强光灯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教育引导驾驶员正确规范使用灯光。05超员
2024年12月2日17时,白玉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G215国道2375公里500米处,发现普某驾驶号牌为川VA55**的小型轿车内人头攒动。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9人,超员2人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车上人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人超员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要求驾驶人对超员人员进行了安全转运。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不要以身试法
做到
文明驾驶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