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苏红艳,女,1979年出生

文摘   2024-11-07 20:00   山西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吕琴与被执行人苏红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苏红艳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加大执行力度,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现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悬赏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苏红艳照片
被执行人:苏红艳,女,1979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谷城县茨河镇政府街11号身份证号:42062519790209****
执行案号:(2024)鄂0607执1402号
悬赏内容:凡向本院举报苏红艳真实有效的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及时执行到位的,本院将按照实际到位案款5%支付给举报人报酬。
悬赏有效期:2024年11月8日0时起至2025年5月7日24时止。如果在悬赏期限内,本案债务得到清偿,悬赏即告终结。若悬赏期间,查找到苏红艳,且本院已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的,悬赏即告终结。
本院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执行法院: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举报电话:13627197970
联系人:吕襄东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2024)津0103执6562号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孙桂仙与被执行人程宝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被执行人:程宝君,男,1982年1月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秀江路2号泽雅苑1号楼3门702号,公民身份号码61022219820105****。
执行标的:本金500000元,自2020年2月1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暂计算至2024年7月12日为325198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此前已经执行到位88422元)。
执行悬赏期限:至案件执行完毕止。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提供真实有效且属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且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在实际执行到位后三十日内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5%(含税)支付悬赏金。
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在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金。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举报方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约定时间至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登记。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台儿庄南路26号
联系电话:022—58916606
联系人:冯法官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为发放悬赏金需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七日

责编:张帆

编辑:小满

来源: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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