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李聪,女,1994年出生

文摘   2024-11-26 20:02   山西  

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李聪民间借贷纠纷(2024)赣0902执3318号案件中,被执行人李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李传星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李聪,女,1994年生,汉族,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彬江镇霞塘村北门组72号。
公民身份号码:3622011994****2023。
执行依据:(2024)赣0902诉前调确1533号民事裁定书。
执行金额:40000元及利息。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使本案金额全部或者部分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作为奖励。凡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配合实际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1000元悬赏金。
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联系方式:0795-3552939(袁法官)
2024年11月24日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李琪莉与被执行人陈春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陈春梅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李琪莉的申请,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发布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陈春梅,女,1976年3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住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南正街社区居民委员会红旗路466号,身份证号:43050219760327****。
执行标的:122万元及利息
执行线索条件和奖金:
1.举报人提供真实有效且本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一旦查明属实、具备执行条件并实际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李琪莉承诺给予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奖励。
2.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悬赏奖金由先举报的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各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人员、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奖金情形的,不得领取悬赏奖金。
3.本院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提供财产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
杨法官:0739-5392963/13107097627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邮编:422000

责编:张帆

编辑:小满

来源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邵阳市大祥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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