宕昌县城关第二小学教育集团总校致校外寄宿生家长、房东的一封信

文摘   2024-09-06 16:48   甘肃  

致校外寄宿生家长、房东的一封信

尊敬的校外寄宿学生家长、房东: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校工作的大力支持!为了加强和规范校外寄宿生的安全管理,保障校外寄宿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和相关工作要求,学校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态度,我校依法履行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确保租住的房屋安全



     如果家长(监护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校外租住,学生家长(监护人)一定要选择安全的房屋,在校外租住的学生必须由家长(监护人)陪同,与房东签订租住协议,不得租住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

     1.简易搭建的房屋。

     2.不符合安全、消防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

     3.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

     4.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它形式限制权利的房屋。

     5.消防安全不达标的房屋。

     6.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它情形的房屋。



二、学生家长(监护人)应履行好监护责任


     1.配合学校、房东、村(社区)辖区派出所签订校外寄宿生安全五方责任书。教育孩子在住宿期间要遵纪守法,遵守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听从老师的要求、房东的管理,严防伤害事故发生。

     2.校外寄宿生要有家长(监护人)陪护、监管,在双休日、节假日回家和返校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因事因病不能返校的,家长必须与学校联系,履行好请假手续。

     3.联系房东经常查看住所水电设备情况,一旦发现租住房屋出现安全隐患且不能及时排除整改的,应立即搬出,以确保孩子的绝对安全。

     4.教育孩子认真学习安全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火、防触电、防煤烟中毒、防电信诈骗等安全,牢记火警119、公安报警110和伤病急救120电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获取紧急救助。


三、房东应履行好日常管理责任


     1.如同意学生校外寄宿,必须履行签订租住房屋合同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给学生提供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

     2.加强对寄宿生的教育和管理,未经允许不准留宿外人,不准学生赌博、吸烟、酗酒、乱生火、乱拉乱接电线等,定期排查整治用电、用气、用煤安全隐患,防止学生煤气、煤烟中毒。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社会闲散人员对学生造成伤害。

     3.放学后及时关注寄宿学生状况,对未按时回住宿地的学生应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和学校。向学生家长(监护人)及学校随时反映寄宿生情况。

     4.房东和家长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意识和能力,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外寄宿生安全。


四、家长租房期间需注意



     1.家长(监护人)教育子女按时回租住屋休息,不窜宿,不带闲杂人员进宿舍,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群聚过生日,不吸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进网吧游戏厅,不与陌生人或社会闲杂人员来往,适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2.家长(监护人)不要在学生租住的房间内存放液化气、大功率电器等危险物品。

     3.作为学生的家长(监护人),应深知租住期间学生可能受到不良影响及可能发生意外,家长(监护人)对学生在租住期间受到的不良影响及发生的意外应自行承担责任。

     4.家长(监护人)要为学生选择较为安全的房屋和有责任心的房东业主,并与房东业主签订书面监管协议,明确责任。一旦发现房屋业主不能履行监护责任或安全隐患,家长(监护人)要采取措施,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乃至经济损失。

     5.家长(监护人)要及时了解孩子的思想、学习等情况,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加强孩子的教育和管理,防止火灾、触电、失盗、溺水、中毒及交通安全、饮食安全等安全事故发生,教育孩子远离毒品、网吧、游戏厅,杜绝抽烟、喝酒、滋事斗殴等行为。


     尊敬的各位家长、房东,孩子平安健康、快乐成长是我们共同的心愿。让我们携起手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忧患意识,切实加强对校外寄宿生的安全教育与监护,让我们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好的学习与生活环境,为校外寄宿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宕昌县城关第二小学教育集团

2024年9月6日   





监     制:王爱泉

审     核:杨冬青

图文/编辑: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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