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侦破李玉龙系列敲诈勒索案件,犯罪嫌疑人李玉龙现已被明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经查,李玉龙以到明水县境内货车超载、向交通运管、交警部门举报为由,对运输企业或营运车辆所有人、司机施压,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为打造我县良好营商环境,全面彻查李玉龙违法犯罪事实,维护我县运输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李玉龙违法犯罪线索,就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安机关敦促与李玉龙共同实施敲诈勒索犯罪行为的其他涉案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对于破坏我县营商环境,不思悔改、拒不投案的,公安机关坚决将其绳之以法,从严惩处。对于窝藏、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干扰举报人、证人、受害人提供证据的,将依法严厉打击。
二、凡是遭受上述犯罪嫌疑人不法侵害的受害人、证人,请消除顾虑,积极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配合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大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希望广大群众切实维护我县营商环境,踊跃检举揭发,积极主动提供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刑警大队 0455—6234110
段警官 17745506100
张警官 17745503051
明水县公安局
2024年12月30日
附:犯罪嫌疑人李玉龙个人基本情况
犯罪嫌疑人李玉龙,男性,2000年04月出生,户籍所在地为明水县崇德镇光兴村,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