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线索,最高奖励20万元!

政务   2024-11-21 10:01   四川  






社会各界朋友: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为进一步深化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现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违法违规线索。

举报内容



(一)定点医疗机构诱导拉拢参保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众虚假住院骗取医保基金的;

(二)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制造虚假住院的;
(三)定点医药机构大量留存参保人医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四)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五)定点医疗机构虚构医药服务项目骗取医保基金的;
(六)定点医疗机构伪造检查检验报告、篡改指标参数骗取医保基金的;
(七)定点医疗机构套用模板下达虚假医嘱、开具虚假处方、虚假开具药品的;
(八)定点医疗机构“男女不分”“老少不分”违规开具诊疗、检查、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
(九)定点医疗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的;
(十)定点医药机构提供虚假处方骗取医保基金的;
(十一)定点医药机构配合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十二)定点零售药店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保健品、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的;
(十三)参保人以骗保为目的,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的;
(十四)参保人故意隐瞒外伤原因骗取医保基金的;
(十五)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医保卡或电子医保码)冒名就医的;
(十六)定点零售药店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违规购药或购买非病情需要的药品,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十七)其他骗取医保基金支出的。

举报奖励



根据《乐山市医疗保障局乐山市财政局关于贯彻实施〈四川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医保发〔2023〕7号)等文件规定,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按照案值的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金额最高20万元。

举报方式



若您发现有关机构或人员存在上述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可以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各级医保部门进行举报。

鼓励行业内专家、知情人士以及广大群众积极举报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医院医务人员和药店工作人员应注意留存本人所在定点医药机构欺诈骗保证据,并尽快主动携证据向医保部门举报,切勿受人唆使为了蝇头小利参与欺诈骗保,切勿受人指使作出销毁篡改各类书证、影像、数据信息等违法行为,否则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医保部门将始终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欺诈骗保,积极推进行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行政监督共同发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5日  








守护医保基金安全

事关你我,人人有责


让我们共同参与

以行动诠释责任与担当

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来源:乐山市医疗保障局

特别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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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费成佳
    校对|崔前东 
审核|李娇

         联系方式|0833-4607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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