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公布!涉及聊城这16男2女!

乐活   2024-09-08 00:02   山东  

本院已依照规定将下列被执行人纳入到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被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在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前,不得有以下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高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禁止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财产实施以上行为。如有上述行为以及有财产而不履行,一经查实,将依法处以罚款、司法拘留,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此公告。

    2024年9月5日

1. 被执行人:孙兆刚,男,1990年8月28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900828****,住莘县魏庄镇东王庄村。

申请人韩朋朋与被执行人孙兆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59730元。

2. 被执行人:胡艳波,男,1981年1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10103****,住莘县董杜庄镇杜庄村。

申请人肖友存与被执行人胡艳波、谢军委、谢利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7500元。

3.被执行人:谢军委,男,1984年10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41021****,住莘县董杜庄镇毕屯村。

申请人肖友存与被执行人胡艳波、谢军委、谢利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7500元。

4.被执行人:谢利杰,男,1986年11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61105****,住莘县董杜庄镇毕屯村。

申请人肖友存与被执行人胡艳波、谢军委、谢利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7500元。

5.被执行人:杨松峰,男,1969年10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691019****,住莘县莘州街道办事处康夏庄村。

申请人张玉法与被执行人杨松峰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925元。

6.被执行人:孙传平,男,1967年2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15232319670221****,住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甘旗卡镇玛拉沁街一委7组31号。

申请人李金举与被执行人孙传平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20000元。

7.被执行人:刘考聚,男,1983年11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31114****,住莘县王奉镇前耿楼村。

申请人曹书宝与被执行人刘考聚、张利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8595.5元。

8.被执行人:张利改,女,1985年7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50721****,住莘县王奉镇前耿楼村。

申请人曹书宝与被执行人刘考聚、张利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38595.5元。

9.被执行人:徐关华,男,1981年9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
37252319810908****,住莘县张寨镇黄二村。

申请人董凤彬与被执行人徐关华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7173元。

10.被执行人:王云强,男,1985年6月2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50602****,住莘县朝城镇北三里村。

申请人蒋瑞杰与被执行人王云强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0680元。

11.被执行人:谢泽钢,男,1991年5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910505****,住莘县妹冢镇韩庄村。

申请人王伟与被执行人谢泽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4400元。

12.被执行人:李江伟,男,1983年5月7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30507****,住莘县古云镇大李楼村。

申请人肖心山与被执行人李江伟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申请标的:67318元。

13. 被执行人:张立霞,女,1982年9月21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0119820921****住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郭子祥村。

申请人周晓娟与被执行人张立霞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8657元。

14.被执行人:王昌安,男,1989年12月23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91223****,住莘县王庄集镇东社庄村。

申请人张笑琳与被执行人王昌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6100元。

15. 被执行人:李国涛,男,1996年5月12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960512****,住莘县魏庄镇李净庄村。

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公司与被执行人李国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申请标的:10835元。

16. 被执行人:谢东猛,男,1991年2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910203****,住莘县古城镇郭庄村。

申请人刘胜云与被执行人谢东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申请标的:8530.94元。

17. 被执行人:王昌市,男,1988年5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37152219880503****,住莘县樱桃园镇百赛村。

申请人倪婷婷与被执行人王昌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8030元。

18. 被执行人:王文会,男,1982年3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37252319820305****,住莘县魏庄镇魏庄村。

申请人王子平与被执行人王文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标的:51050元。
来源|“莘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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