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死1伤!聊城16岁少年被判刑

乐活   2024-09-13 23:52   山东  
9月10日

聊城交警发布最新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这一次,又有4人被终生禁驾

来看看都有谁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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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会将这些驾驶人录入管理黑名单,并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被禁驾人员报考驾照,系统会自动锁定。


若被禁驾后仍开车上路,驾驶人一旦被查处将按照“无证驾驶”被罚款、拘留

案例一

2023年7月24日20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鲁P***L0号小型轿车,沿莘县鸿图街自西向东行驶至鸿图街王庄村段时,与王某某驾驶的电动三轮车(载美某某)发生碰撞,致王某某、美某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案发后李某某弃车逃逸。

经调查,李某某观察不当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超速行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线标明的速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的道路上,机动车不得超过下列最高行驶速度。);弃车逃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之规定,李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王某某、美某某不承担责任。
2024年5月28日,李某某被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2024年8月6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李某某作出吊销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4年2月4日5时10分许,周某康无证驾驶一小型普通客车沿茌平区湖东路由北向南超速、超员行驶,行驶至湖东路与汇鑫路交叉口处时,与沿汇鑫路由东向南左转弯徐某运驾驶的自行车相撞,造成徐某运当场死亡、周某康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周某康弃车逃逸。

经调查,周某康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灯放行规定的违法行为,对该起事故起全部作用。2024年7月31日,周某康因交通肇事罪被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2024年8月21日,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对周某康作出终生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各位驾驶员

如果不想被终生禁驾

切记开车上路时一定要

谨慎驾驶,安全驾驶

来源|“聊城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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