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时35分!聊城公路上1人当场死亡!

乐活   2024-09-09 00:39   山东  

2024年8月31日晚19时35分许,高唐县杨屯镇某村东侧公路,一村民夜间散步时与一小型轿车发生相撞,散步村民当场死亡。目前,该起事故正在处理中。

清晨、夜间
视线条件不良
不要上公路散步!
不要上公路散步!
不要上公路散步!

近几年来,在高唐县辖区内,因在黎明或夜晚时段上公路散步导致重伤或死亡的事故频频发生。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

公路散步死亡事故里有约80%发生在乡村道路20%发生在城区道路。死者里面,60岁以上约占78%
很明显,在散步引发的死亡事故里,受害者以农村地区老年人居多

散步本来是锻炼身体、放松身心的好事,可为什么有这么多人在散步时遭遇了事故呢?

我们根据这些事故的事发原因来分析:

(图文无关)

【乡村道路】

第一:无路灯,清晨和夜晚的照明条件差,驾驶员在开车的时候视线不良,有时候可能无法及时发现路上的行人,

第二:农村道路常见的农用车和电动三四轮车灯光亮度大多不达标制动能力差且此类车辆驾驶员多数没有经过专业驾驶技能培训

第三:行人多数穿着颜色比较暗的衣服,不轻易被其他驾驶员看见,

第四:道路较窄、未划分行人专用道,且很多行人没有养成靠道路最右侧行走的习惯。

(图文无关)

对于【城市道路】来说,虽然路比较宽,也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但很多行人不在步行道和人行横道上走,反而去和机动车、非机动车这些车辆去争道抢行
再有一个原因就是老年人交通安全意识差,由于年龄大了,眼睛、耳朵可能会不灵敏,在遇到突发情况时的身体反应比较迟钝,无法快速正确躲避危险和保护自己身体的重要部位,比如说头部。

(图文无关)

综合以上这些原因,我们就明白了为什么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在散步的时候容易发生交通事故,而且还很容易受到严重伤害甚至失去生命了。
保护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预防交通事故,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交通警察的神圣职责,所以,针对散步导致的死亡事故频发的情况,我们要向大家强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  尽量不要在清晨和夜间时段到公路上行走,也不要在马路上散步。

第二:  在城市道路行走时,要走步行道和人行横道

第三:  如果真的有需要在清晨和夜间步行出门,我们建议,尽量穿着颜色鲜艳一点的衣服,最好给自己买一件光衣。有句话叫,被看见,才安全,这种反光衣能够帮助行人在光照条件不好的时候更容易被车辆驾驶员发现并且躲避开。
第四:我们想向农村的老年人提个建议,不要去公路上散步了,为了锻炼身体冒着生命危险去到马路上散步,得不偿失。如果想锻炼身体,可以跳绳或者踢毽子、打羽毛球、跳广场舞都既能起到锻炼身体的作用又能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视线不良 应及时减速观察

珍爱生命 请不要公路散步

深夜清晨 出行穿戴反光衣

来源:高唐交警公共关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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