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吕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草案)》,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初审后的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请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吕梁市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条例(草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用地安排、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生态补偿、科技研发、供水供电、能耗指标、政府采购等方面予以保障和扶持。
第九条【源头管控】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是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治理的主体,应当将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生产经营管理计划,依法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合理选择和利用原材料、能源和其他资源,采取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率,降低或者消除其对环境的危害。
来源:吕梁人大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