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构建“保障+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吕梁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吕梁市拟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并向社会征集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房源征集范围及条件
(一)征集范围
吕梁城区范围内商品房性质的住宅、公寓、宿舍等,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房源)。
(二)收购价格
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即划拨土地成本和建安成本、加不超过5%的利润。
(三)房源条件
1.位置合适。周边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基本配备、生活配套相对完善。
2.户型面积合适。原则上项目(房源)主力户型面积应满足我市保障性住房户型、面积(以70-120平方米为主)要求。
3.手续齐全。房源所属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手续,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并保证项目的合法合规性,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二、参与征集所需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2.项目竣工验收手续。
3.土地出让合同及补充协议。
4.企业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
5.参与征集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信息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其他事项
征集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联系地址:吕梁市离石区滨河北中路35号吕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3室
联系方式:0358—3398047
邮 箱:sxsllsjsjfck@126.com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