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英模】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组织召开邱建军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

文摘   2024-11-13 21:48   黑龙江  

为响应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厅林区公安局《关于学习宣传邱建军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精神,激励全体民辅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11月13日,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组织召开邱建军同志先进事迹专题学习会,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宝强指派,分局政工监督室四级高级警长陈清利主持专题学习会。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政法委《关于学习宣传邱建国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精神,详细介绍了邱建军同志的先进事迹。邱建军同志199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系武汉市公安局江汉区分局汉兴街派出所副所长、四级高级警长,一级警督警衔。获评优秀公务员7次,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个人嘉奖6次。邱建军同志是公安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代表,是激励公安民辅警忠诚干净担当的学习榜样。

2024年6月1日凌晨,邱建军同志带队处置一起持刀滋事警情,遭遇嫌疑人疯狂拒捕。危险时刻,为保护现场群众和战友的生命安全,他奋不顾身与持刀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身中15刀仍奋力追捕,终因伤势过重壮烈牺牲。

会议强调,邱建军同志在危急时刻的果断抉择,充分体现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警察的职责与使命。全体民辅警要学习践行邱建军同志对党忠诚、初心如磐的政治品格,舍生忘死、认真履职、恪尽职守的敬业精神,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一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拓宽视野。要主动养成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良好习惯,站位全局、主动作为,以学习邱建军同志先进事迹为契机,推动林区公安队伍建设良性发展;二要坚定信心、狠抓落实。结合当前公安机关开展的深化能力作风建设“抓基层、打基础、强落实、见实效”活动,用英模事迹为感召,用先进人物的高尚情操,以分局党委确定的整体思路为引领,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确保各项公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三要深入基层、强化督导。将学习邱建军同志先进事迹作为政治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同时加强学习督导,真正把学习活动落到实处,确保各项公安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朝着正规化、规范化的轨道稳步发展。

榜样,是最好的风向标;楷模,是最好的引领者。参会民辅警纷纷表示,将以邱建军同志为榜样,在缅怀中坚定前行,坚守从警初心,牢记为民宗旨,不断锤炼和提升自身警务技能,扎实做好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等工作,将每一件小事做实、做细、做精,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警察的光荣职责、使命,永远做党的忠诚卫士。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

图文:张钰卓

编辑:李   益

审核:陈清利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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