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检查】厅林区公安局督导组深入鹤立分局开展公务用枪专项督察检查

文摘   2024-11-12 16:57   黑龙江  

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严格落实公务用枪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管责任,11月12日,厅林区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金城莅临鹤立分局开展公务用枪专项督察检查。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张东坡,督察大队负责人赵伟陪同检查。

督导组一行按照“三必须、五严禁”等规定要求,围绕枪支弹药配备、配枪民警资格、枪弹库室管理、责任落实、教育训练等方面开展专项督察,先后深入治安大队、派出所、枪库等地,实地查看了枪弹库、召开了座谈会、查看了台账资料,全面检查了相关制度规定的落实等情况。督导组对鹤立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机关公务用枪管理相关规定,确保公务用枪安全给予充分肯定,同时,督导组就加强公务用枪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按照“从严管理、规范使用、保障用枪”的原则,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标准,严格执行值班民警配枪规定,做好每日枪支交接登记,严把用枪各个环节,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二要按照枪支保养有关规定,定期组织专人对枪支进行检查保养,确保枪支无生锈、无损坏,使枪支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为勤务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三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涉枪弹典型案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牢固树立“枪弹安全无小事”理念,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防控涉枪风险。

通过此次专项督导检查,进一步规范了鹤立分局公务用枪安全管理,有效提高了规范管理使用枪支意识,为辖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鹤立分局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枪管理使用工作,坚决确保公务用枪的绝对安全。

 



信息来源: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警务督察大队

图文:要翠竹

编辑:李   益

审核:陈清利



黑龙江省林区公安局鹤立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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