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山口市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09-13 00:10   新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全面巩固和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即日起阿拉山口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街道社区领域:破坏治安秩序,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经济资源、侵吞集体财产,欺压、残害群众,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非法方式,排除异己,把持基层政权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自然资源领域:在矿区、河道等区域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采砂、采矿破坏自然资源的“沙霸”“矿霸”及围标串标、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三)工程建设领域: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市场流通领域: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的“行霸”、“市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五)交通运输领域:采取碰瓷、讹诈、滋扰等手段敲诈货车司机,垄断交通客运运输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六)信息网络领域: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裸聊”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舆情敲诈、网络“套路贷”、恶意索赔、网络“软暴力”催收、网络暴力传销等利用信息网络实施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七)社会治安领域:操纵经营“黄赌毒”、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八)校园安全领域:实施校园暴力欺凌,在校内及校园周边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组织、操纵、胁迫、唆使、利用在校学生、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九)其他有关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保护伞”问题线索。

二、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电话、信函或邮箱等方式进行举报。

(二)举报内容要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的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

(三)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0909-7721058
举报信件邮件地址:阿拉山口市健康街2号
举报邮箱:1527632206@qq.com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阿拉山口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域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对于提供线索经核查属实的,将按照《阿拉山口市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情报信息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对于提供线索的举报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凡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通告。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扫黑除恶
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12日     


来源:刑侦大队

编辑:朱娅娅

编审:宋浩杰

签发:王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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