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假劣肉制品犯罪线索的通告

政务   2024-09-13 22:37   新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切实提升肉类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博州公安机关在全州范围内开展严打假劣肉制品、肉类产品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肉类产品犯罪线索。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一、公开征集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线索征集范围

(一)养殖场(户)非法使用“瘦肉精”、抗生素、激素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化合物、禁用农兽药等犯罪线索。

(二)销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制品的。

(三)使用鸡肉、猪肉、鸭肉、马肉、骆驼肉等冒充牛、羊、驴肉或者以涂抹香膏、血液、牛羊油等方式加工假劣牛、羊肉制品,以调理肉冒充牛、羊肉等原切肉。

(四)滥用甲醛等禁用物质加工血旺等肉制品,使用敌敌畏、甲醛、吊白块、工业碱、双氧水等禁用的非食品原料加工牛羊头、蹄、肚、筋等制品浸泡、增重、漂白等犯罪线索。

(五)非法使用亚硝酸盐,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犯罪线索。

(六)生产、销售兽药残留超标的注药肉,属于不合格产品的注水肉,以及在屠宰相关环节注药行为等犯罪线索。

(七)违反国家规定,私设生猪、牛、羊和鸡屠宰等重点场所的违法行为或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从事生猪、肉牛、肉羊和肉鸡私屠滥宰等经营活动的犯罪线索。

三、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博州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分局0909-7658184

博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0909-2239076

精河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0909-7700463

温泉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0909-7711034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0909-7721058

三、相关说明

(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活动,我们将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并对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切实回应各方关切。

(二)为使您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请详细说明问题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主要事由、相关证据及联系方式,有关基本信息及证据应当客观、真实。

(三)对于提供有价值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特此公告。

                阿拉山口市公安局

 2024年9月13日 

来源:刑侦大队

编辑:朱娅娅

编审:宋浩杰

签发:王   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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