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劳模工匠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宁波市劳模工匠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布。根据笔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的合格人员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8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合格分数线才可获得录用资格。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流程的人选,若合格人数不足,导致无法满足招聘计划规定的1:1比例时,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按比例减少相应的岗位数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地点及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574-87918309(工作日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