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不少家庭在家门口安装摄像头。
但,摄像范围照到邻居的日常时,
你就可能侵权了!
王某与张某房屋相邻,房屋之间有50公分的过道。王某家是老房子,一直有人住。张某的房屋系新建,在其新建房屋后外墙上安装一摄像头,能拍摄到王某家中庭院(含厨房)、客厅、二楼厕所、过道空间情况,相关摄像画面可随时在手机上查看。王某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因而诉至秀山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拆除房屋后墙上的摄像头。
法院认为,张某应承担相应责任。遂判令张某停止侵权,并拆除其安装在房屋后墙上的摄像头。因本案中未有证据表明张某将摄像头拍摄的视频、图片进行流传或损害,故对王某要求赔礼道歉的诉请未予支持。
法官说法: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邻里关系。相邻关系一方当事人安装摄像头不应侵害对方的合法权利,如确有必要安装监控设备,应避免摄录范围超出合理范畴,安装前与相邻方沟通,征得同意,避免产生矛盾,齐心共筑睦邻友好的生活环境。
作者:姚华顺 李星谕
编委:黄永芳
主编:杨 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