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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告发布即日起至2025年4月底。
二、举报方式
1.电话举报(举报电话:110、0898-62355217)。
2.现场举报(举报地址:和乐派出所、港北海岸派出所、和乐镇“一站式”综治服务中心)。
对举报人提供的照片、视频、票据等符合违法行为的线索,经公安部门对举报人反应的举报内容进行核实查处后,给予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1.举报人应提供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及详细的举报内容。
2.举报内容需真实可靠,不得恶意诬陷或虚报。
3.多人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重复奖励;对两人以上联名举报同一违法行为的,视为一次奖励,奖励由第一署名人领取。
1.公安部门在接到举报并核实查处后的7个工作日内通知举报人。
2.举报人在接到通知后的7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领取奖励。
六、保密规定
1.公安部门建立举报材料管理保密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2.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七、附则
1.本制度适用于在和乐镇内发生私彩赌博违法犯罪活动行为的举报及奖励。
2.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和乐镇人民政府所有。
万宁市和乐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
通讯员:翁良文
审核:陈堉
编辑:陈茗、唐旋
校对:曹诚诚
监制:陈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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