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关于招募选拔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政务   2024-09-03 16:10   江苏  

各分团委、直属团支部: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是由共青团中央、国家教育部联合组织实施的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全国示范项目,是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的子项目。项目采取公开招募的方式,每年在全国部分重点高校中招募一定数量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支教扶贫工作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志愿服务的方式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期满后,由下一批志愿者接替其工作,形成“志愿加接力”的长效工作机制。

根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2025-2026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南京医科大学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公开招募选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2025届具备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接划拨,不占学校推荐免试指标,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和在读研究生3人,组成第27届研究生支教团,到西部地区县级及以下中小学校(我校支教地为四川省汶川县第一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本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02

组织领导


学校将研究生支教团招募组建工作纳入学校整体推免工作,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保障、管理等方面工作。


03

招募条件


1

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基本条件

1. 南京医科大学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2. 理想信念坚定,具有较强家国情怀和志愿精神,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3.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符合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政策文件规定,符合学校推免生要求,具体参见当年度《南京医科大学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4. 身心健康,吃苦耐劳,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意志品质,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5. 具有团队协作精神,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较强,能独立进行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参加学科竞赛或重点单项竞赛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奖励。

3. 在省级以上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不含文献综述)。

4. 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 获得省“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04

工作步骤


1. 公开招募阶段:9月3日-9月8日。公布支教团招募通知,校内宣传动员。凡符合要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持《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附件1)、四六级成绩单复印件、学习成绩单(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教务处公章)、综合考察分登记表(附件2)及获奖或志愿服务经历等相关支撑材料,交至所在学院分团委。由学院推荐工作组根据考核选拔办法组织遴选推荐,确定候选人,9月8日前将推荐候选人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办公室(立德楼120室)。联系人:杨可欣,联系电话:86868055、17695564226;电子表格发送至邮箱:yangkx@njmu.edu.cn。材料包括:候选人提交材料(全套)及学院汇总表的纸质和电子版。

2. 资格审查阶段:9月9日-9月10日。校项目办、教务处审核报名材料,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3. 选拔考核阶段:9月11日-9月14日。根据《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及《研究生支教团体检项目与体检标准》(附件3)组织综合考察、学业考察、试讲、心理测评、面试、体检等,确定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拟入选人员名单。

初试试讲环节包含2分钟自我介绍,自选小学语文、数学、外语、音乐、美术、品德与社会、科学等科目进行4分钟试讲及2分钟答辩评审。

复试面试环节包含3分钟自我介绍及3分钟专家提问。

4. 公示阶段:9月18日-9月24日。校团委网站公示审定的名单。

5. 签订《招募协议书》:公示无异议后,校项目办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招募协议书》(附件4)。

6. 组织报送阶段:9月下旬。根据学校免试研究生推荐工作进程由研究生院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经核查批准的学生即可取得推免生资格;校团委将入选支教团人员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团省委及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


05

培训上岗


1. 加强党(团)支部建设。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校项目办)组织办及时指导,规范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党支部和团支部,切实加强党、团组织建设。

2. 规范开展青年马克思主义培养工程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按照《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西部计划专项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通知》(中青明电〔2022〕14号)的有关要求,纳入本校“青马工程”进行统一培养,通过线上与线下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在岗分散培训相结合、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将理论学习、红色教育、实践锻炼、交流研讨四方面专项培养内容与志愿者日常教育与管理结合起来,每年完成不少于100学时理论学习,不少于8学时红色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实践锻炼。在上岗前完成对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的“青马工程”培养任务。

3. 开展岗前培训,或参加区域性多校联合培训。培训围绕提升理论素养、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增强教学技能、熟悉管理规定、了解服务地风土人情、规范使用微博微信、掌握基本生活技能、掌握应急救护基本技能等8个方面内容。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工作办公室将支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参加教学见习、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校项目办的统一安排下,应提前熟悉相关工作。

4.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应按时报到参加服务省集中培训。校项目办提前与服务省项目办联系沟通,在规定时间内派专人(或队长带队)带领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前往服务省按时报到并参加省级集中培训。主要为志愿者管理制度、安全健康教育、地方风俗民情、团队精神塑造、掌握生活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训结束后集中发放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和参加培训的,校项目办向全国项目办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派遣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应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将取消志愿者身份及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6.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必须按要求到教学一线岗位工作,如被服务地、服务单位安排至非教学一线岗位,应主动要求调换,并应及时向校项目办汇报。


06

管理与保障


1. 取得研究生支教团推免资格的同学,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依据其本科所授学位类型指导填报硕士相关专业。

2.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确定后,校项目办及时指导规范成立研究生支教团党支部和团支部,切实加强党、团组织建设。

3.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人事关系由学校保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

4. 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政策。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具体参照当年的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5. 志愿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商业保险等服务保障,执行当年度西部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地方各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按月及时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确保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将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每年发放两次。另外,学校给予配套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500元。

6. 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服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研究生支教团的各项规定,不得单方终止协议。志愿服务期间毕业证与学位证由校团委代管。签订《招募协议书》后,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支教工作、所承担的支教工作考核为不合格者,或有不当言行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者取消研究生入学资格。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应按期返校攻读硕士研究生,因意外事故或身体原因等导致不能按时返校读研的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回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7. 服务期满、表现突出的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校读研期间,根据本人意愿,在不影响学业的前提下,可优先选拔其担任辅导员助理,推荐参加团委等部门组织开展的交流、宣传、学习等活动。

8. 团中央、团省委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以及学校团委负责集中宣传、培训、总结、评估、表彰工作;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服务地团省(区)委和校团委共同负责,具体工作由受援地项目管理办公室承担,学校设有督导员和项目办公室。


07

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研究生支教团是加强和改进我校思想政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有效手段和重要举措。各分团委应当予以高度重视,成立由学院学生工作分管副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支教团遴选推荐工作组,指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落实,认真做好研究生支教团的选拔工作。

2. 精心组织。各分团委要充分利用网络、宣传栏、宣讲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大学生树立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远大志向,同时帮助大学生做好咨询解释工作,协调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接等事宜。

3. 严格遴选。各分团委应严格挑选,切实把好招募关,务必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报名资格。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招募通知与选拔结果应在本学院范围内公布,接受监督。


有报名意愿的同学请联系各学院分团委

领取报名表及其他附件



END

来源 | 校团委

责编 | 黄照清

审核 | 荆潇 周栎 杨可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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