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要学会“保护自己”

文摘   2024-10-15 20:02   黑龙江  

日前,在参加“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大会时,一位老首长语重心长地说:领导干部的职业是一种高风险职业,职务越高,风险越大,特别是在当今错综复杂形势下和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稍有不慎就会走歪路、栽跟头,断送自己的政治生命及至“误了卿卿性命”。因此,领导干部要学会“保护自己”。

“保护自己”,乍听起来不那么顺耳,觉得有一种自私的意思。仔细琢磨,其实不然。保护自己的目的,在于更好地发展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这是一个人成就事业、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换言之,领导干部保护好自己,是对自己负责任,对自己的亲人负责任,也是对党的事业负责任。

在工作和生活实践中,领导干部怎样学会保护自己呢?

自设防线是保护自己的前提。自设防线保护自己,就是要求领导干部在各种腐蚀和诱惑面前自我约束、自我节制克制、自觉地遵守党纪国法和社会公德。自设防线保护自己,就要永远给自己设三道不能逾越的防线。一条是思想道德防线。这是一条“人格线”。要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一条是法律线。这是一条“高压线”。不管是谁,都应遵守法律,谁触犯了这条线,就会碰得头破血流。还有一条是纪律线。这是一条“警戒线”。作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不仅要严守纪律,而且应让守纪成为自觉行为。防线既设,就要从严把握自己,决不“越雷池半步”,不让任何诱惑在这三道防线上打开突破口。

始终把个人置身于党组织之中是保护自己的基础。组织是我们前进的“引路人”,是我们安全的“保护神”。就一个人的成长进步来说,既赖于个人的努力,更离不开组织的培养。让党组织保护自己,就是要正确对待组织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自觉把个人置身于党组织之中,防止思想上、行动上“游离”于党组织之外。要牢记党组织的培育之恩,就要时刻把党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党的利益,无论身居何职,都要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用心干事、专心谋事,勇于任事、善于成事,以兢兢业业的工作、一流的业绩感恩组织的培养,回报组织的教育。要强化组织纪律观念,坚决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对待个人的进退留转,决不能居功自傲,把个人取得的一点成绩作为向组织讲条件、提要求的筹码,更不能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要在生活待遇上“知足常乐”,不向组织伸手要待遇、要名利,不谋求制度和规定以外的私利,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

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是保护自己的关键。有的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制裁的党员干部,常有“放松了世界观改造”的反省,但还有一条“病根”他们没有找到,那就是把监督这把“令箭”当“鸡毛”,不放在心上,结果让自己栽了跟头。领导干部保护自己,贵在积极主动地接受组织、群众、法律、纪律、制度和社会舆论等方面的监督、约束。要清醒地认识到,在社会生活中,监督和权力是孪生姐妹;而在我们共产党人中间,监督和爱护同样密不可分。监督不是挑刺找茬,不是跟谁过不去,而是靠制度的力量引导人们走正道。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的保证,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监督不到位的权力同样会出现腐败。可以说,监督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对干部的爱护,它提醒人们时时检点言行,防止违规违纪违法。只有充分认识到这一点,才能正确对待监督,真心实意地欢迎监督。

走近群众是保护自己最有效的方法。领导干部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群众,是党性观念、作风纪律和政治立场的集中反映。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心里没有群众,就是忘本;对群众的疾苦漠不关心,就是变质;滥用手中的权力欺压群众,就是对党的背叛。你脱离群众、漠视群众、欺压群众,群众就不会支持你、拥戴你、保护你。因此,领导干部要走近群众、善待群众、团结群众、体谅群众,与群众同甘共苦,始终做到在任何情况下“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不能变,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立场不能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不能变。唯此,领导干部才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支持,群众才能自发地保护你。


本期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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