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武警部队黑龙江省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公告

文摘   2024-11-09 19:39   黑龙江  


总 队 简 介

武警黑龙江总队传承着新四军、八路军、东北抗联的红色基因,前身为八路军山东、冀东部队,延安挺进东北干部团、新四军三师和归国作战的东北抗联教导旅。自1945年起,历经 21次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先后涌现出“红色五连”、“艰苦奋斗第七连”、“全国新长征突击队”、“抗洪救灾英雄突击队”等英雄群体。总队机关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下辖单位分别位于黑龙江省各市。


自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文职人员以来,在总队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总队文职人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忠实履行了岗位职责和使命任务。新时代新征程,建设一流部队,制胜未来战场,我们呼唤更多精兵强将加入大家庭!


今年总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设置岗位计划105个,涵盖大气、医疗、新闻、电信、计算机、设计、管理、土木、交通、经贸、影像、护理、药学等多类专业。

招 考 岗 位


报 考 对 象

军队文职人员的招考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或者社会人才。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应届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5年毕业且在当年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是指从毕业之日起、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定向招考对象为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文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近3年作为军队文职人员拟录用对象公示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
(7)被军队用人单位或者机关事业单位辞退(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
(8)现役军人;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聘用为文职人员的。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在职军队文职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原则上不得报考。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军队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军队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在同一用人单位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岗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以及军队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力资源、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军事设施建设等敏感岗位。

报 考 条 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条件。符合军队招录聘用文职人员政治考核的标准条件。

(二)学历条件。一般应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在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岗位,以及有毒有害等特殊岗位可不作全日制要求;驻艰苦边远地区、岛屿的单位定向招考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以及现役军人配偶,除教学、科研、工程、医疗专业技术岗位外,报考学历要求可以放宽至大学专科;报考护理岗位的,可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应当具有招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资格。但是,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不作职称要求。

(四)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招录聘用文职人员体检标准条件。其中,身高标准总体执行《军队选拔军官和文职人员体检标准》,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文职人员选拔需要适当放宽,但男性不得低于160厘米、女性不得低于155厘米;经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认定的高层次人才、特殊专业人才,以及相关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身高标准可以再作适当放宽。‍

(五)年龄条件。报考九级文员以下管理岗位或者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报考八级文员、七级文员管理岗位或者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六)其他条件。除上述条件外,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军事职业特点和岗位职责要求,对招考岗位设置不超过3个附加条件。
报考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招 考 程 序


(一)公布招考信息。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或者http://81rc.81.cn)和“中国军号”APP,向社会发布《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岗位计划》、《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招考人数、具体岗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注意事项等信息。报考人员对发布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以直接与用人单位联系。

(二)报名。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提交个人信息。报考人员根据公布的文职人员招考信息,可以在2024年11月8日8:00至14日18:00,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按照报名流程及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用人单位和招考岗位,确认无误后申请报名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8日8:00至16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一般2天左右反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不能修改报名信息或者在启动调整报名岗位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内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11月14日18:00至16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调整报名岗位。对2024年11月14日18:00前无人报名的岗位,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统一发布,已通过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18日8:00至18:00改报上述岗位。2024年11月18日18:00至20日18:00,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条件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审核结束后,改报岗位的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因报考人员改报造成原报考岗位招考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人数未达入围比例的,报考人员自动退回原报考岗位。

4.压减岗位计划。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不含艰苦边远地区岗位、招录定向招考对象岗位,以及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以上或者“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理学、工学、医学本科的教学、科研、工程、医疗等主干专业系列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

(1)取消招考岗位计划和调整入围比例。对2024年11月8日8:00至20日18:00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2人以下(含2人)的招考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为3人或者4人、入围比例为1:5的招考岗位,入围比例相应调整为1:3,有关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其中,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但招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以在2024年11月22日8:00至24日18:00报考符合条件的未取消招考岗位,并重新进行资格条件初审;2024年11月24日18:00至25日18:00资格条件初审未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2024年11月25日18:00后,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到入围比例的招考岗位,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具体岗位信息统一在军队人才网公布。报考此类招考岗位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5.缴费。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6日8:00至27日18:00缴纳报名费和选择考试城市,报名费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每门考试科目人民币50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方为有效报名。报名缴费后不予变更报考信息和退费。

6.有关注意事项。(1)报考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应当准确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报名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军队人才网发布的无人报名岗位、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公告,以免错失录用机会。(2)资格条件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程。在审批录用前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名费不予退回。

(三)统一笔试。全军统一笔试于2024年12月28日进行,内容包括公共科目和1门相应专业科目,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基础。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可登录军队人才网浏览和下载。

公共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时间:2024年12月28日14:00-16:00。

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2月23日9:00至28日14:00,通过军队人才网打印本人准考证,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全军统一笔试,两证缺一不可。

笔试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和其他部分城市设置考点。为便于考生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建议选择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置考点的城市。如本人工作地或者学习地所在城市未设考点,或者该城市设有考点但已满最大承考人数,尽量选择在邻近设置考点的城市参加考试。

(四)成绩查询。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通过军队人才网,在2025年2月上旬左右提供全军统一笔试成绩查询笔试客观题和主观题的阅卷工作均依托国家专门机构进行,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合分过程,除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接受考生成绩复查申请;属于成绩复查范围的,按照《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报考指南》明确的程序和时限申请查分;复查期结束后,不再受理考生复查申请。

(五)确定入围人员名单。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按照90%考生上线的比例,统一划定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根据招考岗位入围比例,对达到公共科目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人员名单,并在军队人才网公布。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科目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成绩之和。

公共科目或者专业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为零分或者缺考的,不列入入围人员名单。

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当年退役军人(退役命令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4日)、在职病故军人和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的配偶子女,在军队工作年限满5年的社会用工(截至2024年11月)、服役年限满5年的退役军人,以及参加过由中央军委或者中央军委机关部门批准的作战、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非战争军事行动的社会用工和退役军人,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审核且取得全军统一笔试有效成绩的,享受公共科目加分优待政策。

(六)面试。用人单位对笔试入围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学位、专业资质、工作经历、准考证等原件或者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依据报考人员参加面试意向、资格条件审查等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名单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汇总审核后,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由组织面试单位现场告知报考人员面试成绩。

(七)体检。对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用人单位按照军队有关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由军队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3日内,向用人单位申请一次复检。其中,对于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承检医院不予复查,体检结论以初检结论为准。符合规定需要复检的,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承检医疗机构体检纪律规定,存在干扰体检秩序、通过手术或者药物等影响初检结果、冒名体检、借用他人体液标本、故意隐瞒病史等情形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检或者提交病例材料的,一经发现并被证实,取消当年度录用资格。

(八)确定预选对象。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预选对象,其数量一般应当多于招考岗位计划人数,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120%的比例确定。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作为预选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确定排名。用人单位应及时把报考人员是否被确定为预选对象告知本人。

报考人员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30%+专业科目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可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九)补充录用。确定预选对象工作结束后,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实际需要,适时统一发布补充录用公告和岗位计划,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且排名在招录计划数之后的考生,可以通过军队人才网报考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考岗位。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政治工作部门通过军队人才网报名系统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初审,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与通过报名资格条件初审人数比例未达入围比例的岗位,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招考岗位计划、调整入围比例或者等比例缩减招考岗位计划数量。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根据资格初审情况下发补录入围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者其上级单位按照规定组织实施面试、体检。

(十)政治考核。预选对象的政治考核,按照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治考核以考核本人政治思想表现为主,重点考核拥护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重大原则问题、重大政治斗争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道德品质、宗教信仰、社会交往、诚实守信和出国(境)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配偶的父母、未共同生活的兄弟姐妹的政治背景和违法犯罪等情况。

(十一)确定拟录用对象。对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预选对象,用人单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确定拟录用对象。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统一审核后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和军队人才网同步对外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对象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考岗位和录用分数线,同时公布监督受理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后,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或者经核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从政治考核结论为通过的其他预选对象中确定拟录用对象,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拟录用对象人数仍未达到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从面试不低于60分、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中依次递补,并按照规定进行政治考核和公示。报名参加补充录用的考生,不能再确定为原招考岗位的拟录用对象或者递补对象。

对军队烈士和因公牺牲军队人员的配偶子女、未婚军队烈士的兄弟姐妹、现役军人配偶、退役军人,以及军队社会用工中的业务骨干,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十二)办理录用审批手续。2025年6月中下旬,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拟录用对象,由中央军委机关部委、战区、军兵种、中央军委直属单位、武警部队审批,并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备案。新录用人员通过审批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其到岗工作。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时间一般为6个月。其中,专业技术岗位的新录用人员,用人单位应当按规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起算时间按照军队文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招考岗位要求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的拟录用对象,取消录用资格。

职 业 前 景

军队根据文职人员履行职责、改善知识结构和提高职业能力需要,主要采取初任培训、晋升培训、岗位培训等方式,对文职人员实施分级分类培训。

文职人员的考核,根据职责任务,全面考核政治品质、专业能力、担当精神、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等情况。具体分为年度考核、聘(任)期考核、专项考核。对新招录聘用满试用期的文职人员,组织专项考核。

文职人员实行委任制和聘用制相结合的任用方式。管理类文职人员一般实行委任制,专业技术类文职人员一般实行聘用制。文职人员在用人单位本专业领域岗位长期稳定工作,根据需要可以组织交流。

用人单位根据军队有关规定,结合文职人员身份属性和岗位职责,做好文职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保持良好的战备、训练、工作、生活秩序。

待 遇 保 障

工资待遇方面,军队建立统一的文职人员工资制度。文职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在军队技术密集型单位,可以实行文职人员绩效工资。

住房保障方面,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政策。文职人员可以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住用军队集体宿舍或者租住公寓住房。在军队工作期间根据所任岗位职务层级和岗位等级等,文职人员享受军队规定的办公用房工作待遇。

社会保险方面,用人单位及其文职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享受国家和军队规定的医疗补助和医疗保健政策。文职人员在作战和有作战背景的军事行动中承担支援保障任务,以及参加非战争军事行动期间,实行军队免费医疗。

福利优待方面,按照军队有关规定享受探亲休假、交通补助、看望慰问、困难救济和子女入托等福利待遇。对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专业人才,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给予相关优惠待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市场化薪酬制度。

统一着装方面,依照军队有关规定穿着文职人员服装。

武警部队文职人员招考岗位信息、报名方式及程序办法等,通过军队人才网(网址http://www.81rc.mil.cn)进行查询。

特 别 提 示‍‍‍‍‍‍‍‍

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报考人员可依据军队人才网发布的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做好相关准备。军队人才网和“中国军号”APP为本次公开招考信息发布、网上报名、成绩查询等唯一指定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军队相关单位官方媒体将对此次公开招考进行宣传推介。

目前,社会上出现一些假借文职人员笔试命题组、退役命题专家、考试教材委员会、军队文职人员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组织考试培训、网络辅导或者制作教材、音像制品等,均属违法违规行为。还有一些许诺“内部指标”、“托找关系”、“考试包过”、“售卖考题”,以及通过其他网站组织“报名缴费”、“成绩查询”等行为,均有违法诈骗嫌疑,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网络涉军举报和辟谣平台(网址:http://www.81.cn/wlsjjbpt)或者有关部门举报。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文职人员主管部门将积极协调军地有关部门,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2025年军队文职人员公开招考工作最终解释权归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



本期来源:人力资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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