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长江拥军服务社文件
扬长拥【2024】 01号
长江拥军社各部门及负责人调整的通知
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1.长江拥军社文学顾问:朱圣福
2..秘书综合部(宣传、财务、后勤、档案等)
秘书长:崔迎春
副秘书长:祝美华 方文婧
财务总监(副秘书长级):张彩辉
3.体育部部长::张润
4..青工部部长::郭思佳 副部长(常务):张馨丹
5执行部长:何阅(代理)兼老兵突击队队长
沈宝玉: 执行部副部长兼老兵突击队指导员
综合执行小组长(班长):左卫国
6..文艺摄影部部长:朱秋华
文艺摄影部副部长:郭连珠
下辖三个分队:
(1)长江拥军直属歌舞队长: 郭连珠 副队长:陆如娣
(2)长江拥军.童之然歌舞队队长:童向群 副队长:张朝霞
(3)长江拥军金星歌队队长: 江纪美
扬中市长江拥军服务社文件
扬长拥【2024】 02号
关于加强群管理的公告
长江拥军社是经民政部门注册的社团组织,爱国拥军,尊戎有我,不追名逐利、无私奉献的大爱精神是组织核心。拥军社根据需要建立志愿者拥军工作群,为加强拥军工作群的组织性和纪律性,经理事会通过,对拥军工作群作如下规定:
1.所有正式志愿者必须加入拥军工作群。
2..擅自退出拥军工作群一次扣10分,口头警告一次,记入个人档案,并取消年度各项先进评比资格和有关优惠待遇。
3.第二次退群扣20分,书面警告,记入个人档案,有拥军社职务者解除一切职务,取消年度一切先进评比资格和有关优惠待遇。
4.第三次退群,年度所有积分清空,取消年度一切先进评比资格和有关优惠待遇,同时下达有关处理正式文件,至少一年内不得进入拥军社。
5.在拥军社有关群乱发与拥军无关的消息,特别是一些负能量的内容,造成各种负面影响者分别给予警告和扣分处理,情节恶劣、造成较大负面影响者者,直接除名。被清理者,六个月内不得进入拥军社。
本规定从4月10日起实施。已退群,4月10日前退群未进群者,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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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丨泽人 祝美华
摄影丨泽人 蝶舞天涯 沈宝玉
制作 | 小白龙
审编 | 张康伟
投稿邮箱:zkw_2005@qq.com
长江拥军社 江洲文学社
联系电话:13605298392 15695116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