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文摘   2024-11-11 21:50   江西  
下列拆迁安置户,经区、镇、村三级审核审批,符合安置资格,现进行公示。

为做到公开、公正、透明、按程序开展工作,防止弄虚作假行为,在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2024年11月17日。

举报电话:

(一)高新区:

拆迁安置办  88321862

(二)昌东镇:

1、张洋辉(镇人大主席): 

13970930839

2、徐焕然主任:

13870851167

3、万鹏程主任:

18979115815



昌东镇巷口村安置户公示名单


编发/查    怡
审核/姜    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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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东微讯
南昌市高新区昌东镇人民政府官方资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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