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启动全国检察机关第四季“新时代检察故事汇——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活动,通过各地检察官视频讲述办案故事等形式,生动展现检察机关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和纵深推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不懈努力。
安徽检察新媒体特开设“办案故事第四季”专栏,陆续展播全省各地检察机关办案故事。今日播出第三期,讲述亳州市谯城区检察院办理的“亳白芍”“亳菊”地理标志产品检察保护案。
办案检察官/讲述人:
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 詹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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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简介
亳州市是全国重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作为华佗的故乡,拥有两千多年的中药材种植历史。2013年12月和2022年7月,四大亳药中的“亳白芍”“亳菊”先后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产品蕴含着丰富的资源优势和文化内涵,以其所具有的独特品质和历史文化特征,对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2024年3月,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检察院在排查公益诉讼办案线索中发现互联网销售平台存在违规使用、冒用“亳白芍”“亳菊”的行为,侵害了知识产权保护、消费者权益、食品药品安全等公共利益,也损害了依法使用企业的合法权益。3月14日,该院对“亳白芍”“亳菊”地理标志企业保护问题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月18日依法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知识产权监督监督管理职责,同时积极引导、推动中药材生产企业规范使用地理标志,进一步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制度机制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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