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提升机动车驾驶员文明礼让意识,保障群众出行安全,通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起,在湖北省咸宁市通城县隽水镇部分路段新增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抓拍设备,届时将对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实施非现场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抓拍设备设置路段地点:
1、通城县隽水镇宝塔大道全路段。
2、通城县隽水镇银城西路全路段。
3、通城县隽水镇通城大道全路段。
4、通城县隽水镇瀛通大道全路段。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九十条之规定对“行经人行横道,未停车让行的”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