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进小区】青阳街道曝光两起燃气安全领域典型案例

民生   2024-12-27 23:05   福建  



为推进“执法进小区”行动常态化,及时解决小区管理难点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积极推进晋江市小区品质提升,青阳街道综合执法队近期开展为期一周的“执法进小区”-燃气安全领域检查,旨在消除燃气安全隐患,提升居民用气安全意识,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综合执法队对辖区内的小区及周边餐饮单位的燃气管道、调压箱、燃气表、餐饮燃气使用等方面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全面检查。过程中,执法队员发现部分餐饮单位存在燃气管道未定期维护、燃气报警器失效、安全标识不明等问题,当即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明确告知整改期限及复查安排。此次行动共出动90人,检查餐饮单位120余家,发现燃气安全隐患60余处,均已督促整改,其中对5家拒不整改的餐饮单位进行立案处罚。现对其中两宗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案例一】


高阳小区周边某土菜馆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的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执法人员发现高阳小区周边某土菜馆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在厨房里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植物油作为火源,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天内改正。执法人员3天后巡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遂以该行为违反《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五项,对当事人作出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案例二】


千聪小区周边某快餐店使用燃气已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未保障正常使用的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执法人员发现千聪小区周边某快餐店在店内厨房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火源,安装了可燃气体报警器,但是安装在离地面1米的位置,安装高度过高,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现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天内改正。执法人员3天后巡查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改正。执法人员以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晋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八)项,建议对当事人责令限期改正,并作出处罚款人民币贰佰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当事人已完成整改。


整改前

整改后




下一步,综合执法队将持续推进以“执法进小区”为载体,加强对小区燃气安全维护,加大燃气安全检查力度,不定期开展回头看活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居住幸福感。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表示:年关将至,请居民注意燃气安全使用,安全温暖过新年。




青阳在线
晋江市青阳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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