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为缓解辖区内国道交通干线通行压力,推动城市发展,2024年5月28日浦城县人民政府公告:自2024年6月1日零时起至2024年11月30日零时止,对在指定高速公路区间(浦城、仙阳、富岭、临江)点对点通行的闽H牌照三类及以上货车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经请示,到期后不再执行该免费政策,闽H牌照三类及以上货车需正常缴纳高速公路通行费。
特此公告
浦城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11日
监 制:王树瑜
编 审:袁 野
责 编:吴勇君 张依婷
编 辑:黄 娜
投稿邮箱:pcsx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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