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雷州市民陈先生报警称其家里失窃,空调、电脑和珠宝首饰等一批财物被盗。
接报后,雷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城内派出所展开侦查,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发现宋某与郑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31日18时许,经缜密侦查,办案民警在雷州市广朝南路附近抓获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宋某、郑某。
经查,7月25日,嫌疑人宋某在雷州市雷城街道广朝南路附近踩点寻找作案对象时,发现报警人家无人居住,便翻墙进入实施盗窃,后又伙同郑某于7月26日一天内两次潜入报警人家中盗窃,共计盗走4台空调、4台电脑、1个玉手镯和1枚金戒指等财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宋某和郑某均对其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办案民警扩线深挖,已悉数追回被盗财物。目前,宋某、郑某均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平安湛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