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建公共停车场
(原其他停车场可正常停车)
二、温馨提示
1、请广大驾驶员共同维护停车场管理秩序,将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保持道路和场地通道畅通,不堵塞消防通道,并留好联系方式;
2、请共同爱护停车场内各类设施,不得乱扔垃圾,保持道路和场地环境整洁卫生;
3、停放期间请各位车主自行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及时关闭车窗车门,车内请勿存放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个人财产损失;
4、禁止携带危险物品,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违规进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车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庐山市城区停车建设管理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23日
来源 | 庐山市交警
编辑 | 彬彬
审稿 | 飞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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