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烟火处,年味正浓时。值此新春佳节到来之际,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月21日,庐山市法院再发力,上门查找被执行人19人,拘传5人,拘留1人,执行到位金额14万余元。
庐山市某公司与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审理,付某应支付该公司444013.41 元,判决生效后,付某一直未偿还该借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付某仍态度恶劣,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至执行局,并告知其不履行案款将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付某现场支付10万元,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结案。
刘某甲与刘某乙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庐山市法院判决,刘某乙应支付刘某甲借款204300 元,但刘某乙一直未履行该借款。刘某甲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对刘某乙名下财产进行了查控,因其一直躲避执行,且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始终未有进展。经申请人提供线索,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在经几番劝说无果后,法官依法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庐山市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捍卫司法权威,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