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同行,法治护航成长

文摘   2024-10-19 19:23   黑龙江  

青春与法同行

法治护航成长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加强青少年的思想道德及法制建设,提高青少年对法律的认知和敬畏,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的平安校园氛围,10月17日,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宿管科联合招生就业办公室,在滨江检察院的沟通协助下,组织20名2024级学生前往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了一场特别的实践活动。



     黑龙江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是一所依法矫治、培育新人的特殊学校,是关押18岁以下未成年罪犯为主的刑事执行场所。在管教所教育改造科科长及相关警官的引导下,学校师生有序地参观了服刑人员的劳动车间、监舍、教室等场所,观看了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成果、内务卫生、学习作品。工作人员语重心长地讲解,帮助大家细致了解了服刑人员在狱中的劳改情况、生活状况以及接受教育方式等。





END

      一名服刑人员为师生进行了“现身说法”,讲述了自己的犯罪经历,从“未来可期”的少年,沦为“高墙之内”的阶下囚的犯罪经过和心路历程,发自肺腑的深刻忏悔、改过自新的坚定决心和对自由和亲情的渴望,令人心痛、催人警醒、教人守法,让大家思想深处深受触动,高墙电网、劳动改造、自由受限,让每个人深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深切地体会到了“一墙之隔,两种人生”的实际含义,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他们对自身行为的反思,强化了规矩意识、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感恩意识,是一堂富有实效的法制教育课,对培养学生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将其列为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沉浸式”法治课等形式,不仅让同学们近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也让他们在未来的成长之路上扣牢“法治教育的纽扣”。下一步,学校党委将坚持预防为主,持续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深度合作和交流,在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工作中,不断进行有益探索,全力做到领导有力、教育有据、活动有序,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防范意识,争做青春阳光、有责任感、有道德心、有法治意识的优秀新时代青少年,书写自己绚烂的青春!


三审:高天乐

二审:彭海涛

一审:张   鑫



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黑龙江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是教育厅批准的全日制普通中职学校,隶属于黑龙江省民政厅,2004年在全国率先成立专门机构开展孤儿职业技术教育,在提高特殊群体教育有效性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积累了有益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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