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政府”层面制定碳足迹相关政策法规。一是制定碳足迹管理实施方案,明确碳足迹体系建设的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及责任单位。二是制定碳足迹核算标准,并逐步拓展至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等产品。三是制定碳标识管理办法,加强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在碳达峰试点城市长沙、湘潭选取典型产品率先开展碳标识示范。
2.从“市场”层面推动区域合作共享。一是加强省内外技术合作共享,与广东省、湖北省等碳足迹管理先行省份形成信息、技术共享交流中心,沟通碳足迹技术、资源循环利用技术、产业结构升级等碳足迹相关重难点问题。二是推动区域间的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发展,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追踪企业产品碳足迹,并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供应链碳足迹数据的共享。
3.从“产品”层面引导多主体参与碳足迹应用。一是引导供应链企业加强产品碳足迹管理,根据行业发展水平和企业自身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带动上下游企业加强碳足迹管理,推动供应链整体碳足迹最小化。二是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将产品碳足迹作为碳排放权交易配额分配、金融服务采信、绿色产品认定及环境报告评级的重要依据。三是与碳普惠机制衔接,将购买低碳产品、低碳出行、安装光伏设备等具有广泛公众基础的“通用型”场景,以及林业碳汇、湿地生态修复碳汇等项目形成的碳足迹纳入碳普惠平台,引导更多的社会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张彩平,女,省政协常委、南华大学碳中和与核能发展创新研究院院长,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评审专家、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和鉴定专家、湖南省低碳发展专家、南华大学学科拔尖高层次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为碳排放会计与管理,出版专著4部,主持课题20余项(国家社科基金3项),发表论文7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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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衡阳市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