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试点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州卫生健康委组织州级有关专家,对申报验收的15家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创建单位开展了现场评审验收,其中12家单位通过评审验收。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决定对拟命名为第四批大理州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食堂的12家单位公示如下:
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食堂(云南鸿园电力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大理分公司餐饮一部)
二、大理海燕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市海玲饭店)
三、大理市行政中心机关一食堂(大理市俊业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海东分公司)
四、大理州人民医院食堂(大理建投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五、大理州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食堂(大理市俊业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六、祥云县人民医院食堂(祥云县宇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七、祥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食堂(祥云县宇鹏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八、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祥云供电局食堂
九、祥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堂
十、巍山县人民政府机关食堂
十一、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巍山供电局食堂
公示期为7天,时间为2024年12月20日至2024年12月26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电话、邮件或来访等形式向州卫生健康委反映。
联系电话:0872—2319223
邮箱:daliwsfjk@126.com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