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有效发挥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质考试中心作用的公告

政务   2024-08-26 16:39   西藏  

昌都市应急管理局关于

有效发挥安全生产从业

人员资质考试中心

作用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昌都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昌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批准,昌都市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质考试中心已成立并积极发挥作用,为方便群众和安全生产从业人员了解考试中心功能作用和参与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立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管理机制、培训考试秩序,确保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从事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培训考试路途遥远、耗时长、费用高的难题,有效发挥解决民生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增加群众收入、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积极作用,在自治区的大力支持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昌都市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质考试中心于2023年正式挂牌成立。


二、考试范围及对象:

危险化学品、金属非金属矿山、烟花爆竹经营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以及高低压电工、融化焊接与热切割特种作业人员。


三、考试中心职责:

(一)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质考试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

(三)对考试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保障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四)颁发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并对证书进行管理和验证。


四、考试安排:

(一)报名方式:从业人员自行到昌都市新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在昌都市备案并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培训学校报名,并在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后,由培训学校负责学员的考试报名。

(二)考试时间:由昌都市新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等在昌都市备案并具备安全生产培训资格的培训学校根据培训开班情况向考试中心申请开考,并通知从业人员参加考试。

(三)考试地点:昌都市应急管理局一楼考试中心。


五、考试流程:

(一)报名:按照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二)资格审核:考试中心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确认身份,符合条件的考生准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部分工种有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

(四)成绩公布:考试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公布考试成绩。

(五)证书颁发:经有效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考生,将获得安全生产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注:由个人或企业自行选择培训机构及考点。(附件详见全区核查通过的8家培训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考试中心咨询热线:0895-4922620

昌都市新民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吴寅翔  18143255566

特此公告!


附件一: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培训相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二:取证流程及培训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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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局基础科


本期编辑:陈琛

本期审核:洛布茨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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