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近期,康湖水岸小区有业主反映小区内有流浪狗逗留存在安全风险,为确保业主安全,平安物业康湖水岸物业所先后多次进行驱赶无果后,向平罗县城市执法综合管理局进行上报。2024年8月14日,平罗县城市执法综合管理局工作人员到康湖水岸小区与物业所工作人员共同配合捕捉流浪狗1只,现流浪狗已由执法部门转至流浪狗统一管理场所管理。
据悉,该流浪狗多次在小区内逗留,驱赶无果是由于小区个别业主对其进行固定投喂,导致流浪狗产生依赖性,给小区业主的生活带来安全隐患。
在此,平安物业温馨提示广大业主朋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以及第一千二百五十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确保小区业主的人身安全,防止流浪猫狗逗留小区,请大家不要在小区内投喂、引逗流浪猫狗,“爱心”投喂行为或许是善良之举,但会给其他业主带来伤害和困扰,甚至可能会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提醒广大业主朋友们,要正确认识流浪猫狗的潜在危害,与流浪猫狗保持距离,若不慎被流浪猫狗抓伤或咬伤,请尽快前往正规医院寻求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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