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泽库县出台《泽库县村(社区)准入制度》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为基层减负赋能

文摘   2024-11-26 22:17   青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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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巩固规范村级组织和社区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工作成果,泽库县出台《泽库县村(社区)准入制度》,明确村(社区)工作事务、工作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减轻基层负担,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增强村(社区)服务功能,建立完善村级组织和社区工作准入长效机制,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切实为基层减负赋能。
定方法,唱响群策群力“主旋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牵头,联合政法、公安、民政等12家部门(单位),组成调研组深入全县72个村(社区),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征求建议等,科学制定了《泽库县村(社区)准入制度》,逐条审定准入事项清单,保留了村级组织事务79条、社区事务69条纳入准入事项,有效缓解基层压力,减轻基层负担。
定原则,找准基层减负“关键点”。坚持配套衔接、动态调整原则,将村(社区)依法履职和依法协助事项、证明事项正负面清单与明确的工作机制牌子相互衔接,坚持“费随事转、权随责走”的原则,为村(居)民委员会在工作上创造条件,在做法上给予指导,在人员上给予支持,在经费上给予保障,保证有权办事、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有效减轻村(社区)干部的负担,让干部有更多的时间为群众服务,推动村(社区)工作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定程序,激发干部服务“新引擎”。对审批进入村(社区)的事务进行动态管理、逐级审批,将工作台账进行有效整合,实行一套台账多用。依法依规确需由村(社区)承办的工作事项、建立相关工作机制、悬挂标识标牌和出具证明事项的,要求各部门不得未经审批直接将工作事项转嫁给村(社区),并定期组织县村(社区)事务准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村(社区)事务准入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发现向村(社区)转嫁保障责任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机制运行稳定,干部负担有效减轻。


主办/中共泽库县委宣传部
总监制/德吉央宗
监制/冶金山
来源/县委社会工作部
责编/卓玛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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