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这里爱心涌动!

民生   2024-09-04 20:55   山东  



大众网记者 李雪 见习记者 李丰硕 枣庄报道

  为充分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在无偿献血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做好血液保障工作,9月4日,枣庄市中心血站组织开展市直机关党员干部无偿献血志愿服务行动,引导广大机关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勇担社会责任。

  活动当天,来自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卫健委等单位的干部职工,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依次填写捐献登记表,进行血压测量、血液筛查、血液采集,整个献血过程秩序井然。

  通过健康检查后,志愿者们踏上献血车,开始献血,用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责任与担当。爱心在汩汩热血中汇集、正能量在善举中彰显,现场气氛温馨而热烈。

  市政府副市长刘吉忠参加此次献血活动。在市政府副秘书长殷栋梁,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杨雷,市中心血站党支部书记、站长胡卫国陪同下,刘吉忠与无偿献血志愿者交谈,向他们致以崇高敬意。

参与献血的志愿者纷纷表示,无偿献血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作为机关工作者,更应该带头参与,传递爱心和正能量,为群众生命健康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了解,此次无偿献血活动共111人成功献血,献血量达26600ml,展现了市直机关党员、干部、职工的良好精神风貌。

符合献血的一般条件


一、献血者的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曾献血者可延长到60周岁)之间,男性体重≥50kg,女性体重≥45kg。

二、体温正常无发热,无其他症状。

三、无传染性、重要器官性等疾病;患感冒、炎症(包括皮炎,纹眉纹身不足一年)和女性月经期前后三天、哺乳期不足一年等暂缓献血。

四、献血前3天无服用药物,包括中药含凉茶,若服用暂缓献血。

五、献血前饮食清淡,食物少脂肪,喝适量温水,切勿空腹。

六、献血前一天内没有饮酒,尤其是饮烈性酒,无熬夜,有充够的睡眠。

七、患有其它不适宜献血的疾病暂缓或放弃献血。

感恩于心,奉献于行
无偿献血,挽救生命
对此
呼吁更多的爱心人士
参与到无偿献血活动中来
为临床急需用血患者托起生命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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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报新闻
责任编辑:孙姝华
审核:李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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