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远大高科建设有限公司、王金柯、侯风云、王朔林、山东智腾商贸有限公司、山东三五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张智、陈薇企业间借贷合同纠纷一案中,各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山东岱银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执行案号:(2022)鲁0911执恢660号。
被执行人:王金柯,男,汉族,1962年10月5日出生,身份证号:370402196210051515,身份证住址: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北庄镇北庄街一巷89号。
被执行人:王朔林,男,汉族,1974年10月1日出生,身份证号:370406197410010056,身份证住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路5号。
被执行人:侯风云,女,汉族,1966年6月26日出生,身份证号:370402196606268040,身份证住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路办事处建华小区2号楼1单元402室。
被执行人:张智,男,汉族,1969年12月22日出生,身份证号:370105196912220013,身份证住址:济南市天桥区河套庄24号。
被执行人:陈薇,女,汉族,1978年5月15日出生,身份证号:370104197805150345,身份证住址: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2号3单元302室。
执行依据:(2018)鲁09民终241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380万元及利息、迟延履行金。
悬赏金额:
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信息(本院已发现的被执行人未处分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属实并执行到位的,按照举报财产执行到位金额的10%予以奖励。本悬赏公告仅对首先提出举报财产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对之后同一财产提出举报线索的举报人不予奖励。
悬赏期限:自本悬赏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案件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依法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严格按照规定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538-8573010 联系人:李法官
联系地址: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泰安市岱岳 区共青团路东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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