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精神,促进农村地区风电就地就近开发利用,推动风电成为农村能源革命的新载体、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动能,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安排,现将《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予以印发,纳入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31个项目,装机容量53.53万千瓦。
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
开发建设方案
纳入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第一批项目开发建设方案实施的项目共31个项目,装机容量53.53万千瓦。
(一)规范程序加快推进。有关州(市)和部门应严格执行《云南省“千乡万村驭风行动”总体方案》等精神,规范资源配置,加强要素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强化调度监测,推动项目加快建设、按期投产。
(二)强化日常调度监管。州(市)能源主管部门落实项目属地监管责任,建立项目“日监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重点调度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工程建设进度、投资完成、接网工程进展等情况,加强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监督检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省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加强调度项目开工、投产等情况,针对推进缓慢的州(市)及项目业主采取通报、约谈等措施,违反相关要求的,由资源赋予方依法依规收回开发权。
(三)压实环保、安全生产等责任。严格落实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和草原部门相关环保、用地、用林政策规定,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建设。严格落实《防止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三十项重点要求》《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2023版)》及《云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项目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严密防范廉政风险。州(市)以及县(市、区)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督促项目业主共同防范项目资源配置、项目审批、开发建设等过程中的廉政风险,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建设公开公示相关制度,严禁以非正当手段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推进项目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