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一年两征”工作计划安排,弥渡县2025年上半年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欢迎广大弥渡适龄青年踊跃参与报名!
一、报名时间
男兵: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女兵: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二、征集对象
(一)男兵
1.优先重点征集对象
(1)全日制大学毕业(班)生:18-24岁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含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2001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2)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18-22岁的非全日制大学毕业生(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3)技能型人才:18-22岁的取得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和高级技工以上等级证书的毕业生(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
2.其余学历对象:18-22岁的高中(中职)毕业生、全日制大学在校生;18-20岁的初中毕业生。
(二)女兵
18-22岁的普通全日制2025年大学毕业生及在校生;2024年普通全日制毕业生放宽至23周岁。
三、报名方式
弥渡户籍青年在弥渡县应征即可,报名方式如下:
(一)网页渠道。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s://www.gfbzb.gov.cn/进行报名。
(二)微信渠道。关注“云南征兵”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报名”进行报名。
(三)线下报名。前往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武装部(乡镇人民政府内)进行报名。
四、工作安排
网上报名从1月初开始至3月底结束。2月初乡镇初检,2月中旬前县站体检,2月下旬政治考核,3月中旬起运入伍。
五、征集办法
应征公民按照“网上报名-初考初检-县站体检-政治考核-走访调查-预定新兵-役前教育-正式定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的流程,最终符合征集条件的,由弥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体格条件和政治条件分别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军队征集和招录人员政治考核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大学生参军入伍优待政策
参军入伍大学毕业生同时享有以下优惠政策:
(一)优先选取。弥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体检政考双合格的各类大学毕业生、高级技工(技师)人才优先定兵。
(二)学费减免。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科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共计不超过48000元或64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三)大学毕业生奖励金。弥渡县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同时享受省、州、县三级一次性入伍奖励金,其中州级奖励金为全省前列。奖励标准为:本科毕业生省级奖励8000元、州级奖励12000元、县级奖励3000元,共计23000元;专科毕业生省级奖励6000元、州级奖励10000元、县级奖励3000元,共计19000元。
(四)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弥渡县对参军入伍的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分2年发放,每年13000元左右(具体金额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共计约26000元左右。
(五)发展前景。1.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入伍后可优先参加大学生士兵提干,大专毕业生可以优先参与保送入学、考取军校等。2.大学毕业生转改军士时,其在高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本科毕业生服2年义务兵满后授予中士第2年,专科毕业生服2年义务兵满后授予中士第1年。
(六)退役优待。1.升学考试。专科毕业生退伍后免试攻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者退伍后免试攻读普通本科,国家专升本考试对退役军人单列30%以上招生名额。大学毕业生参加研究生考试,初试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安排工作。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或者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3.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单设录取名额或优先录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七、廉洁征兵有关政策规定
弥渡县征兵工作人员务必做到:
(一)不准擅自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条件、抬高标准,阻挠合格青年入伍。
(二)不准索贿受贿、收受钱物,接受应征青年和家长宴请或者安排的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违规向应征青年和家长收取费用。
(三)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不得为应征青年打招呼说情,或者故意刁难、推诿拖延、人为设置障碍。
(四)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填写虚假信息或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明材料、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结论。
(五)不准将政治考核表交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以外的证明材料。
(六)不准私自定兵,或者擅自更改公示内容、缩短公示时间;不得按亲疏分兵;对落选人员询问申诉不得简单粗暴回应。
应征青年和家长应当自觉规范应征行为,做到:
(一)不给征接兵工作人员送钱送物,不托关系找门路为参军打招呼和请吃吃请。
(二)不虚报应征信息,不隐瞒影响参军的病史、身体疾患和违纪违法行为。
(三)不在网络论坛等发布涉军敏感信息、传播涉军小道消息或不实信息。
(四)遇有任何人以征兵名义索贿受贿,坚决抵制并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发现他人有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违反廉洁征兵规定的,及时向兵役机关举报,兵役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五)发现应征青年和家长有主动行贿、虚报或隐瞒应征信息、泄漏涉军敏感信息或发表不实言论的,将取消青年入伍资格并追究当事人责任。
弥渡县设立廉洁征兵监督员,积极履行群众监督职责,及时发现、指出并纠治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问题。
征接兵人员发生问题,现役和文职人员由兵役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直接查处,地方人员移交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新兵和家长发生问题,按照规定追究责任,行贿受贿一起查。
八、征兵咨询渠道
弥渡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0872-8168392;
弥城镇人民武装部 0872-8166090;
红岩镇人民武装部 0872-8366046;
新街镇人民武装部 0872-3074412;
寅街镇人民武装部 0872-3095528;
苴力镇人民武装部 0872-3074705;
密祉镇人民武装部 0872-8320010;
德苴乡人民武装部 0872-3074716;
牛街乡人民武装部 0872-3074233;
县征兵办工作人员:
胡凌霄:13108700460;
杨 强:13608722604。
九、监督、举报渠道
县廉洁征兵监督举报电话:0872-2157769;
县廉洁征兵监督员:柴彪 13887228131;
杨临涛 13211902711。
来源:弥渡县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