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暖气报停通知
尊敬的军垦路片区热用户:
您好!新的采暖季即将开始,为了冬季供暖服务满足您的需求,可克达拉市新城市政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伊宁市分公司转供热2024-2025年度冬季暖气报停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四条“用户在不影响其他用热户正常用热的情况下,可申请停止整个供热期用热,但应在供热期开始前三十日向供热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办理合同变更手续。停止用热的用热户,应当向供热单位缴纳基本热费”。本采暖季办理报停时间为: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10月15日,共计30天,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办理报停手续的,我公司视为正常用暖。
本年度冬季采暖费于9月15日开始收取,及时交费是您的义务,恳请热用户给予理解和支持!
1、供热季报停为一个采暖季办理一次,前一年度已报停的用热户,仍需办理本年度供热停用手续,否则将按正常用热收取费用。
2、申请报停的用热户自行填写伊宁市供热有限公司《停暖申请表》,先行拆除入户进、回水管线及阀门并安装堵头,使供回水管线与楼道立管完全分离并细心检查好(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如在供暖期间发生跑、冒、滴、漏、等任何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我公司将指派人员现场核查确认,不符合报停要求的用热户不予实施报停,同步纳入正常用热收费范围。
3、办理报停的用户需与供热单位签订停热协议,并交纳热费总额30%的基础热费,未缴纳基础热费的视为无效报停。
4、办理停暖须为一个完整的采暖季,中途不得恢复。供暖期间,我公司工作人员将不定期检查,如发现用户擅自通暖的将按违规用热处理,产生的一切费用损失及连带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报停暖气及中途开暖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1、历年有欠费的用户不能办理停热手续。热用户如存在欠费情况,应补交欠费后方可报停。
2、新建建筑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不得办理报停。(注:新建建筑需在前两年用热中检测室内采暖系统是否正常使用,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由建设单位处理)
3、供热采暖系统不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用户报停可能影响其他热用户正常用热的。
4、商业用户申请报停的建筑物必须整体报停,由于热具有传导性的商品特性不允许分层单独报停。
地址1:军垦花苑小区新城市政伊宁分公司办公楼一楼收费室
咨询电话:0999-8182140
地址2:新城市政伊宁分公司收费站(汉宾农贸市场西门旁一楼收费室)
咨询电话:0999-8182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