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26日消息,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被告人刘跃进利用担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长,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兼办公室主任,公安部反恐专员等职务上的便利,
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刘跃进出生于1959年1月,湖南宁远人。在公安系统工作多年。
他曾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局长、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等职,2015年12月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党委委员,2018年3月任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外事委员会委员。
据正义网报道,刘跃进曾长期从事禁毒工作,主办过包括“湄公河惨案”在内的多起大案要案。
2024年3月,刘跃进官宣被查,9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
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违规收受礼金;
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信源:长安街知事公众号。
简单说几句。
对抗组织审查,不可理喻。
在组织面前,个人算个啥?哪怕像刘跃进那样的高官,位高权重,也不可行对抗之实。
刘跃进的心里边,“招子不亮”。他是迷糊😵的。
私自留存涉密文件,不可理解。
亏他刘跃进有那样长的党龄,做领导干部又有那么些年。这样的底线、红线、高压线,他都敢触碰,可见在老刘那里,所有的纪法,无非就是废纸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