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周日。
广东省纪委监委消息: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公开简历显示,王天鸿,1962年5月出生,湖北仙桃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1978年9月参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王天鸿曾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工作,曾任香洲区法院副院长、院长,2004年任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10年7月任珠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
2016年任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2017年1月当选检察长。
2021年11月卸任,至此番被查。
从王天鸿被查,我有点感想。
官员腐败,比如做些违纪违法的勾当,都是不能容忍,不可原谅的。
这其中,尤以涉法部门的官员,为甚。
几年来,凡是涉法部门的贪官,一落马被查,很多人都会觉得:活该。这是因为,这些贪官,至少在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方面,要比其他的贪官懂得多。
他们知法犯法,执法犯法,那一定是活该了。不可原谅的活该。
一般来说,检察院的官员,就是反腐败的了。而检察院中有个机构,名叫反贪局。显然,反贪局的主责主业,就是反贪。而反贪局局长,就是反贪局的头儿。
但当过反贪局局长的人,最后成了反贪的对象。这事儿是不是挺讽刺的。
王天鸿当过法院院长,检察院的检察长。而他在珠海市检察院当过反贪局局长。这个出身,让他的被查,呈现出来一种讽刺的画风。
那么问题来了——
王天鸿的仕途,从基层法院院长开始,就是一路高升。
他是怎么做那些违纪违法的勾当的?他又是怎么做到边腐边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