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部分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不通过的公示》,对28项验收不通过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及处理意见予以公示。
记者致电江西省科技厅产业科技三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导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通过的原因主要在两个方面:第一是在验收不通过单位的项目任务书里,一些研究任务和考核指标未完成;其次是在财政经费的使用上,存在挪用等不规范行为。
上述问题将如何处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江西省科学技术厅于2022年3月11日出台的《江西省科研诚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九条和第三章第十条分别指出,出现未按相关规定要求签订任务合同书或委托协议,未在规定时限内报送科学技术活动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或变更事项、科学技术活动执行情况报告、考核验收或终止结题相关材料,故意拖延履行借款偿还义务未超过2年的单位,记录为一般违规失信行为信息。出现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套取、转移、私分、贪污科研经费且数额较大,或逾期一年及以上拒不归还应收回财政科研经费,或未经批准逾期2年及以上不履行或履行部分还款义务的单位,记录为严重违规失信行为信息,信用等级直接判定为D级,纳入科研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
据了解,科研诚信责任主体的初始分值为70分,等级分为A级(75分以上,信用优良)、B级(60-75分,信用一般)、C级(50-60分,信用较差)、D级(50分以下,严重失信)四个等级。A级纳入科研诚信红名单,D级纳入科研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
科研诚信等级为D级的科研诚信责任主体,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3至5年的惩戒期,有1项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期为3年;有2项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期为4年;有3项或3项以上严重违规失信行为的,惩戒期为5年,性质极为恶劣、造成财政资金损失极大、给我省科技工作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可实施终身禁入,惩戒期自科研诚信等级评定之日起计算。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
审签:何文云